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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793 內政部91.6.18.台內戶字第0910071141號函 |
有關民眾持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已逾有效期限之入國許可證副本辦理遷入登記,戶政事務所應如何受理乙案。
為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發入國許可證副本之效期為三十日。民眾持憑逾期之入國許可證副本辦理遷入登記者,如當事人未再出國,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並依戶籍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科罰;惟如其出國再入國者,應請其持最近一次入國所持之我國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副本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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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34 內政部91.3.15. 台內戶字第0910003240號函 |
修正「國人出境滿二年未入境及再入境人口通報作業要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保存年限修正為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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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443 內政部90.12.14.台(90)內戶字第9070522號令副本 |
基於民眾權益及簡政便民考量,有關內政部九十年八月三十一日台(90)內戶字第 9069766號令發布前,戶內出境人口已隨同全戶辦理遷徙登記者,可由現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境遷出登記,嗣後戶政事務所受理民眾申請遷徙登記時,應向申請人查明當事人是否為出境人口,如係出境人口,基於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之原則,得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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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121 內政部90.11.22.台(90)內戶字第9070341號令副本 |
有關出境人口辦理遷出登記後,戶政事務所接獲其入監所通報單,如經查明當事人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入境後即移送監所時暨當事人持外國護照入境無法辦理遷入登記時之處理方式案。
業經內政部核復:
一、如經查明當事人持我國護照或入國許可證入境後即移送監所者,戶政事務所應將入監所通報單函轉監所所在地戶政事務所,俾通知當事人在監所地址辦理遷入(單獨立戶)登記,未於法定申報期限辦理且經催告仍不申請者,戶政事務所得依戶籍法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辦理逕為遷入登記,並為收容之註記。
二、當事人持外國護照入境,無法辦理遷入登記者,請查明其國人之身分後,得於其除戶資料以補填記事方式,記載於個人記事欄。俟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版次更新時,將增列可於除戶登錄特殊註記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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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451 內政部90.9.27.台(90)內戶字第9008508號令 |
出境人口出境後之遷徙登記有關戶內人口得隨全戶遷徙之相關函釋規定與內政部九十年八月三十一日台(90)內戶字第9069766號令相異部分,均停止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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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111 內政部90.9.3.台(90)內戶第字第9008159號函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證照查驗隊新設國人入出境紀錄疑義查詢傳真專線(03)3983736,請各戶政事務所善加利用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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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112 內政部90.8.31.台(90)內戶字第9069766號令副本 |
關於出境人口出境後之遷徙登記,不論單身戶或戶內人口, 均由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撤銷遷入登記後通報原遷出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撤銷原遷出登記,同時辦理出境遷出登記,其戶籍登記記事例仍依現行規定記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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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191 內政部90.4.2.台(90)內戶字第9003677號函 |
關於國人出境滿二年再入境,戶所於接到入境通報後催告當事人辦理遷入登記,當事人以即將離境為由,不辦理遷入登記一案。
如符合戶籍法第47條第1項規定者,應辦理遷入登記。惟如在催告辦理遷入登記之程序中,當事人已出境,則無庸辦理逕為遷入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