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如何辦理印鑑登記及證明?又何時失效?小孩子也可以申請嗎?
|
|
答: |
1、辦理印鑑登記需由本人攜帶身分證及印鑑章辦理。未成年人需由法定代理人為之。
2、申請印鑑證明者,本人攜帶身分證及原登記印鑑章辦理,委託代辦者,應檢附委任書、委任人印鑑章及受委任人身分證、印章辦理。
3、戶政事務所核發之印鑑證明書(除華僑印鑑證明書自發證日起一年內有效外),並無有關時效性之規定,需視使用機關而定。
4、小孩子申請印鑑登記及證明由父母雙方( 一方不能同時申請時,得出具書面同意書 )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
|
|
|
|
|
申請印鑑登記或證明可否委託辦理?
|
|
答: |
1、印鑑登記原則上需本人親自辦理,但如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外,如符合印鑑登記辦法第五條規定,得依規定內容辦理。
2、已辦理印鑑登記,如需申請印鑑證明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申請,惟委託書需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
|
|
|
|
|
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治療如何辦理印鑑登記及證明?
|
|
答: |
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治療者,申請印鑑登記及證明,需檢具醫師或里鄰長證明並由當事人出具委任書(亦需經醫師證明或里鄰長證明),戶政人員如對當事人是否有明確意思之表示有疑義時,得實地查訪,(重大疾病經訪問不能表示意思,或無法明白表示意思可不予受理。) |
|
|
|
|
|
在營軍人如何辦理印鑑登記及證明?
|
|
答: |
在營軍人得由所屬連級以上部隊長核轉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及證明。 |
|
|
|
|
|
在監所收容犯人如何辦理印鑑登記及證明? |
|
答: |
監所收容人得由監所長官核轉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及證明。 |
|
|
|
|
|
人在國外如何辦理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 |
|
答: |
1、旅外國人申請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應持經當地我國駐外館處簽證註明申請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份數之授權書辦理。 2、被授權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授權人印鑑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