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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97.8.25.台內戶字第0970130854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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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共有人申請其他共有人戶籍謄本之證明文件案
土地共有人申請其他共有人戶籍謄本除提憑土地共有證明文件外,尚應提具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事由之文書或逕於戶籍謄本申請書內敘明申請理由,俾利戶政事務所審認,併予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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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97.7.3.台內戶字第097108698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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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請釋持調解筆錄得否作為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案
依強制執行法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效力」本案有關債權人申請第三人之戶籍謄本,應提憑法院判決書、債權憑證等具名執行名義之證明文件,經戶政事務所依職權審認符合上揭規定者,始得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第三人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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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97.3.5台內戶字第0970035039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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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利害關係人請領債務人戶籍謄本時,省略「全戶動態記事」案
債權人申請債務人戶籍謄本,其目的在行使債權,需有債務人之住址,業已載明現戶籍謄本住址。揆諸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欄位記載內容為全戶人口之遷徙或關於戶長之變動記事,似無影響債權人利異之虞。為保障當事人與戶內人口遷徙活動隱私,避免非債權債務關係人受無謂侵擾,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欄位可比照「個人記事」於利害關係人以債權債務關係申請戶籍謄本時予以省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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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96.12.31.台內戶字第0960201196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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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眾持已逾法院補正期間之通知書,向戶政機關請領債務人戶籍謄本疑義乙案
依司法院秘書長96.12.20秘台廳民一字第0960022528號函略以:「…..法院命當事人提出戶籍謄本之目的在使支付命令送達合法,而民事訴訟法第515條規定:『發支付命令後,3個月內不能送逹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期效力。』,因此超過3個月之支付命令即失其效力。債權人持已逾補正期間3個月之通知書,向戶政機關請領債務人之戶籍謄本,是否符合戶籍法第9條『利害關係人』之資格,宜由主管機關依相關申請原則,本於權責酌處。」本案如有疑義,宜請申請人另提憑其他證明文件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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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3595 內政部963.10.15台內戶字第0960156119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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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及桃園縣政府請釋關於戶內人口申請全戶戶籍謄本〈含寄居人口〉,須否提憑戶長委託書或同意書案
戶長允許寄居人口或其他親屬遷入其戶內,該戶戶內人口即有共同生活
之關係,另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2點規定:「所稱利害關係人,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五〉戶長與戶內人口。」爰依上揭規定,除共同事業戶外,戶內人口申請全戶戶籍謄本〈含寄居人口〉,無需另提憑戶長委託書或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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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3070 內政部96.9.5.台內戶字第0960139557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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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養子女可否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本生父母及其親屬戶籍謄本案
依戶籍法第9條規定:「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登記資料或交付謄本....。」又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2點規定:「所稱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按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惟養子女如有申辦相關案件需要,必須申請本生父母及其親屬戶籍謄本,經證明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者,得依上揭利害關係人之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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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2024 內政部96.6.6.台內戶字第0960090925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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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北市政府請釋關於持憑法院證明文件申請債務人全戶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應核發「含非現住人口」或「現住人口」之債務人全戶戶籍謄本案
有關持憑法院證明文件申請債務人全戶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應核發「現住人口」之債務人全戶戶籍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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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2022 內政部96.6.6.台內戶字第0960091525號書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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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白○朋君請釋以委託書代領戶籍謄本或印鑑證明書時,是否需當事人親自書寫案
按民法第3條規定:「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如有用印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2人簽名證明,亦與簽名生同等效力。」爰當事人無法親自辦理,委託他人代辦戶籍謄本或印鑑證明時,應出具委任書該委任書之作成應依上開民法第3條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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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4566 內政部95.12.8.台內戶字第0950190647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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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土地銀行行員持第四區區域中心委託書得否比照分公司,代為申請債務人戶籍謄本疑義乙案
依土銀函復:土銀設有六個區域中心,目前主要辦理轄區內有關各營業單位之徵信及授信審查、核定、核轉等業務;授信後覆審、逾放催收業務,依本行分層負授權規定,為具有獨立權責之負責人,故區域中心人員持該中心出具之委託書,代為申請債務人戶籍謄本,屬本行概括授權其處理逾放催收業務之必要行為,應為法令所許可,爰請依上揭規定,本於職權自行核處辦理。 |
| 954308 內政部95.11.20.台內戶字第0950174597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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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及「利害關係人申請他人戶籍謄本,被申請人父、母、配偶欄位須否省略」會議紀錄
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
一、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
(一)當事人。(二)利害關係人。(三)受委託人。
二、第一點第二款所稱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契約未屐行或債務未清償。
(二)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
(三)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
(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係三親等內之血親。
(五)戶長與戶內人口。
(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三申請人須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親自申請者,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利害關係人應併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二)委託申請者,受委託人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人出具之委託書;委託人為利害關係人者,應併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但有特殊原因致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有困難者,得繳驗影本,並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及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
| 953390 內政部95.9.6.台內戶字第0950145609號函 |
有關金融機構等法人委託他人請領債務人戶籍謄本應附繳證明文件如以影本辦理時,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前述所稱負責人範圍疑義乙案
金融機構得由其分公司代為請領戶籍謄本,並由該分公司出具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分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上揭影本資料皆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並蓋有該機構及負責人印章。
戶政所受理申請戶籍謄本寀件,得視實際情形,依行政程序法第1章第6節調查事實及證據之規定,斟酌裁量所需附繳之證明文件。」。
有關負責人範圍乙節,請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及內政部95.7.24.台內戶字第09501060841號函說明三意旨本於職權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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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3269 內政部95.8.28.台內戶字第0950138540號函 |
有關戶政事務所核發除戶英文戶籍謄本之疑義乙案
依核發英文戶籍謄本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民眾得向戶籍地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英文戶籍謄本,申請案件應於六個工作天內核發。」現戶或除戶英文戶籍謄本均應以當事人現戶籍地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之任一戶政事務所為核發機關,如非屬當事人本人親自申請,仍以該當事人現戶籍地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之任一戶政事務所為核發機關;另當事人如因戶籍已遷出國外或註銷戶籍等除戶情形玫在台現無戶籍者,以最後除戶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之任一戶政事務所為其除戶英文戶籍謄本之核發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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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2756 內政部95.7.24.台內戶字第095010560841號函 |
有關金融機構等法人委託他人請領債務人戶籍謄本應附繳證明文件之疑義乙案
(一)金融機構得由其分公司代為請領戶籍謄本,並由該分公司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交由受委託人代為申請。
1.委託書(應載明分公司名稱及分公司負責人姓名並加蓋二者印章)。
2.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分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3.利害關係證件正本(如有特殊原因致繳驗正本有困難者,得繳驗影本)。
4.上揭影本資料皆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並蓋有該分公司及分公司負責人印章。
(二)金融機構之訴訟代理、代理人持憑法院證明文件親至戶政事務所請領債務人之戶籍謄本,如該法院證明文件業已載明其訴訟代理人、代理人之姓名,該代理人得逕持憑身分證明文件及法院證明文件正本請領債務人之戶籍謄本;如另委託他人辦理者,訴訟代理人、代理人應出具委託書、國民身分證影本及該法院證明文件正本交由受委託人代為為申請。
(三)戶政所受理申請戶籍謄本寀件,得視實際情形,依行政程序法第1章第6節調查事實及證據之規定,斟酌裁量所需附繳之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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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2054 內政部95.5.30.台內戶字第0950081779號函 |
有關委託申請戶籍謄本,委託人除出具委託書外,須否併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交由受委託人辦理疑義案
一、本人或利害關係人親至戶政事務所請領戶籍謄本,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二、委託申請部分:
1.個人委託申請者,除委託書外,應繳交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該影本資料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委託人如為利害關係人應併繳驗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
2.依法設立之金融機構等法人委託申請應出具:
(1)委託書(應載明委託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並加蓋2者印章)
(2)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影本。
(3)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惟如有特殊原因致繳驗該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有困難者,得繳驗影本。
(4)上揭影本資料皆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並蓋有該機構及負責人之印章。
三、國外或大陸地區人民委託申請戶籍謄,無須另繳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惟應查核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四、至身分證明文件之範圍,包括國民身分證,外僑居留證...另全面換證後,已領有新證者,如提憑駕駛執照或全民健保險卡,查對其民身分證相片影像資料相符後據以參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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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0443 內政部94.1.26.台內戶字第0940068221號函 |
有關債權人可否請領債務人之棄繼承人戶籍謄本案。
債權人如經舉證與債務人(被繼承人)具有利害關係者,得准予申請債務人之繼承人(含已棄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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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5371 內政部93.11.19.台內戶字第09300654402號函 |
有關利害關係人申請債務人戶籍謄本時被申請人之死亡記事是否省略乙案。
利害關係人持憑同一利害關係證明文件申請債務人戶籍謄本時得不限制核發次數,惟戶長之個人記事應予省略而被申請人如無更改姓名、更正戶籍登記出生年月日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或其他足以識別個人身分等資料情事時其個人記事得予省略,以保障被申請人隱私。至被申請人如已死亡其死亡,記事不得省略。 |